📑 獎勵補助申請單(學生團隊用)
🎯 計畫說明
為鼓勵學生跨域合作與創新實踐,本校提供「學生團隊獎勵補助」機制。由 3–5 人組成之學習團隊, 並邀請本校專任或兼任教師擔任指導老師,完成申請程序後即可參與審查。
經審查通過者,每案可獲得新臺幣3,000–5,000 元獎勵金(依當年度經費審定),每學年原則以10 案為上限。
🗓️ 申請梯次與期程
5 月徵件
- 徵件期間:公告日起至 5/31
- 執行期限:當年度 6/30 前完成
- 補助項目:創新創業學習獎勵金
11 月徵件
- 徵件期間:公告日起至 11/30
- 執行期限:當年度 12/31 前完成
- 補助項目:創新創業學習獎勵金
📎 應繳附件
- 附件一、獎勵金申請表
- 附件二、團隊切結書
- 附件三、參與本校或外部當學年度創新創業競賽之證明
- 附件四、新創課程修業佐證(修業中者請附課表)
- 附件五、參與一次創業工作坊或創業講座佐證
- 附件六、營運計劃書一份
⚠️ 注意事項
申請內容不得有抄襲、仿冒、違反著作權或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等情事;違反者除須繳回補助款外,
申請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