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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補助申請單(學生團隊用)
(受理時間:每年5月/11月)

由本校學生3-5人組成學習團隊,撰寫申請表提出備案,團隊需邀請本校專、兼任教師擔任指導老師。經審核通過之團隊,每一團隊獎勵學習獎勵金新臺幣3仟元至5仟元,視當年度經費審定獎勵金額。每學年原則以補助10案為上限。

5月徵件
徵件期間:徵件日起至5/31
執行時間:當年度 6/30(一)前完成
補助項目:創新創業學習獎勵金

11月徵件
徵件期間:徵件日起至11/30
執行時間:當年度 12/31(一)前完成
補助項目:創新創業學習獎勵金

提出申請團隊須完備以下附件(詳見附檔):
1. 附件一、獎勵金申請表
2. 附件二、團隊切結書
3. 附件三、參與本校或外部當學年度創新創業競賽
4. 附件四、新創課程修業佐證(修業中請附課表)
5. 附件五、參與一次創業工作坊或創業講座佐證
6. 附件六、營運計劃書一份

申請案之內容不得抄襲、仿冒、違反著作權法之情事,或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違者除需繳回獎勵補助金外,申請者應自負法律及所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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