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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委員會】公告其宣布調升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辦理赴陸港澳教育交流活動應注意事項相關訊息。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7月12日臺教文(二)字第1130067411號函辦理。
二、協助大陸委員會於本單位網站公告其宣布調升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辦理赴陸港澳教育交流活動應注意事項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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