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13年6月18日臺教文(五)字第1130062274號來函辦理。 二、協助勞動部於本單位網站公告其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及第5條之1附表之發布令、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等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