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3年5月3日(僑生聯字第1130077270號)來函辦理。 二、協助勞動部於本單位網站公告「雇主申請聘僱第三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之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