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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申請畢業後在臺實習事宜相關訊息。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1日臺教文(五)字第1132501798號函辦理。
二、於本單位網站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申請畢業後在臺實習事宜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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