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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更正本會113年2月29日科會科字第1130013854號函(諒達﹚及其附件。
主旨:更正本會113年2月29日科會科字第1130013854號函(諒達﹚及其附件,請查照。

說明:旨揭函文之說明三誤繕,計畫執行期間應自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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