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112年1月9日(北分署創字第1120060256號)來函辦理。
二、協助於本單位網站公告其112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受理申請相關訊息,徵求本校專任教師辦理
三、本單位校內收件截止日為112年3月10日止。
申請資格:
經系務會議核准之本校專任教師。
補助經費:
補助辦理訓練之經費,以每一計畫所需經費百分之八十為上限,其餘由申請補助單位自籌。補助項目如下:
(一)實務學程模式:
1.每一計畫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八十萬元【學校配合款二十萬元】。
2.補助項目包括計畫主持人費、工作人員費、出席費、講師鐘點費、材料費、場地費、交通費、租車費、優秀學員獎勵、訓練就業服務費、課程設計費、雜費及行政管理費。
(二)訓練學程模式:
1.每一計畫最高補助三十萬元【學校配合款七萬五仟元】。
2.補助項目包括計畫主持人費、工作人員費、出席費、講師鐘點費、材料費、場地費、交通費、租車費、優秀學員獎勵、訓練就業服務費、課程設計費、雜費及行政管理費。
申請文件:
申請公文 (以「校」為單位 )
申請計畫彙總表 (附件五 )
實務學程模式申請計畫書 (附件六 )或訓練學程模式申請計畫書 (附件七 )
產學合作契約影本
工作崗位訓練單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合法立案、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計畫書 應備電子檔 1份及紙本 1份
如有意申請112學年度就業學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 請提前回覆告知 ,以便申請帳號延續。
本(111)學年未參與者需申請新帳號。
檢附112學年度相關申請表單及簡報,請意者參閱。
校內彙辦單位:研發處 就業輔導組 TEL:(02)8212-2000轉2392、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