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科技部】本部109年度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申請案,自109年2月3日(星期一)起接受申請,申請機構請於109年3月31日(星期二)前函送本部。
主旨:本部109年度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申請案,自109年2月3日(星期一)起接受申請,申請機構請於109年3月31日(星期二)前函送本部,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本項獎勵僅適用於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目的在獎勵具有研究潛力之博士候選人於博士論文寫作階段,專注於博士論文之撰寫,俾提升其博士論文品質與學術研究水準。

二、本部已於109年1月22日修正「科技部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修正後第六點規定適用於109年度以後之申請案,即獎勵期間自109年8月1日以後生效。

三、109年度獲獎人之獎勵期間自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止,預計於109年7月31日前畢業者,請勿提出申請。

四、有關申請人資格、獲獎人應遵守事項、申請機構應協助查核事項等,請詳參作業要點。無法遵守作業要點之相關規定者,請勿提出申請。

五、申請人可至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項下查閱相關文件及申請表格。

六、申請作業方式如下,未依規定辦理者,本部將不予受理:

(一)申請人務必至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製作及上傳申請資料。

(二)指導教授亦請進入本部網站之「學術研發服務網」審閱申請人上傳之申請資料,若同意指導申請人進行相關研究及撰寫博士論文,請上傳「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申請人若有2位指導教授,則2位指導教授皆需上傳「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上開「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係提供本部審查之用,申請人及學校承辦人均無法閱讀其內容。)

(三)申請機構應指派專人負責承辦,並至本部網站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作業系統切實審核申請人之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規定及所送申請文件是否完備,確認無誤後列印申請名冊1式2份,經相關單位審閱用印後,函送本部提出申請。

七、線上申請系統之操作問題,請洽詢本部資訊處(電話:02-27377590、7591、7592);對於相關規定若有疑義,請洽本部人文司(電話:02-2737-7164、7793、7677)。

八、檢送修正「科技部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修正後全文、第六點、第七點修正對照表、獲獎人切結書及申請書各1份。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