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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轉知文化部訂定發布「文化部臺灣漫畫研究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主旨:轉知文化部訂定發布「文化部臺灣漫畫研究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請惠予公告周知,並鼓勵踴躍投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08年9月18日文版字第10830263392號函辦理。

二、為加速推動並鼓勵民間從事臺灣漫畫相關研究,拓增臺灣漫畫研究能量,以作為未來國家漫畫博物館史料研究、文物典藏之參考,該部特訂定旨揭要點,鼓勵各界踴躍投入臺灣漫畫研究的行列。

三、本(108)年度「文化部臺灣漫畫研究計畫補助作業要點」,內容略述如下:

(一)申請資格: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公私立學校、民間團體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

(二)補助主題:包含臺灣漫畫歷史脈絡到發展現況,創作者到出版機制,國內外作品,跨領域研究,乃至漫畫之文化社會研究等共七大類,凡與臺灣漫畫相關之研究計畫,皆可申請補助。

(三)補助原則:未公開發表或出版之臺灣漫畫史或文物相關研究計畫。

(四)補助額度: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五十萬元。

四、有意申請者可於108年9月17日至10月17日收件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作業、檢備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該部(郵戳為憑),或於上班時間內(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送達。報名系統、獎勵辦法及須知設置於該部「獎補助資訊網」(網址:http://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歡迎上網瀏覽,或向該部人文及出版司洽詢。

五、檢附本部臺灣漫畫研究計畫補助作業要點及發布令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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