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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轉知客委會函送「客家委員會客家青年創新發展獎頒給要點」及「106年度客家青年創新發展獎參選注意事項」各1份。
主旨:轉知客委會函送「客家委員會客家青年創新發展獎頒給要點」及「106年度客家青年創新發展獎參選注意事項」各1份,請協助宣傳,並推薦合適人員參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部106年9月15日臺教授青字第1060000386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項受理報名期限自106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相關規定及參選文件請逕至客委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hakka.gov.tw/法令規章)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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