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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本府「獎勵研究報告運用臺北市政府資料作業要點」(如附件)本年度報名時間自106年9月1日起至30日止(以郵戳為憑),敬請協助轉知並鼓勵貴單位人員踴躍參與。
主旨:本府「獎勵研究報告運用臺北市政府資料作業要點」(如附件)本年度報名時間自106年9月1日起至30日止(以郵戳為憑),敬請協助轉知並鼓勵貴單位人員踴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為鼓勵各界運用本府資料從事政策相關研究,提供專業研究成果建議供本府擬訂政策及執行參考,本府訂有旨揭作業要點,其內容重點摘要如下:

(一)獎勵對象:

1、運用本府資料從事研究者,不限個人或團體。

2、不包含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關之員工。

(二)旨揭要點所稱之本府資料範圍:

1、本府資料開放平台之所有資料集項目。

2、本府各機關網站上所公開之資料。

3、依法向本府各機關申請獲准提供之資料。

(三)參獎文件:

1、中文報名表1份。

2、研究報告5份:

(1)研究報告限於此作業前一年度至當年度八月底前所發表者。

(2)研究報告之類型須為刊登於國際或國內具審查機制專業性學術期刊(指收錄SCI/SCIE、SSCI、EI、A&HCI、TSSCI、THCI core、CIS、JEL、Econlit、ILP及WestLaw之專業學術期刊資料庫索引之期刊)之論文、各大專院校之碩、博士論文、針對特定主題所企劃撰寫之專書或至少二萬字以上之研究報告,且內容需包含研究主題、研究方法、運用本府資料之情形、研究結論與建議,及參考文獻等。

(3)研究報告得依其類型之既定格式參獎,若屬無既定格式之二萬字以上者,須製作封面及目錄。

3、報告電子檔1份。

4、同意書1份。

二、為廣徵研究報告參加本年度評獎,敬請協助以公告、電子郵件及其他各種訊息傳達方式,轉知並鼓勵貴單位人員踴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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