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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文科技大學-育成中心】舉辦 第一屆「烏來地區觀光推廣創意行銷競賽」

  壹、 競賽說明

  一、 目的

      為鼓勵技專校院學生展現創意與創新實現,激發學生的潛能,特別舉辦「第一屆烏來地區觀光推廣創意行銷企劃案競賽」,藉由本活動激發創意思考、創新行動與創業精神,孕育蓄積新事業規劃與執行力能耐。以團隊方式,經由專業指導老師之指導,結合專業與實務,提出具市場可行性之創新與創業經營模式。

  二、 願景

    培育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成為具有國際視野、全球競爭力及創新創業精神的青年。透過比賽激勵同學將創新構想化為新事業規劃,優勝創意作品將推薦給創新育成中心企業參考,並協助同學校園創業,落實完成創業的夢想。

  貳、 競賽主辦單位與聯絡方式

  一、 主辦單位:景文科技大學研發處創新育成中心

  二、 聯絡方式:

  (1) 聯絡人:王秉境經理 

  (2) 聯絡電話:02-8212-2000 分機6980 ;02-8212-3201

  (3) E-mail:ic@just.edu.tw

  三、 活動公告網址:

  景文科大研發處創新育成中心    http://rd.just.edu.tw/bin/home.php

  參、 競賽辦法與報名

     「第一屆烏來地區觀光推廣創意行銷企劃案競賽」競賽時程自即日起至105年10月28日報名收件截止。

  一、 參賽資格

  (1) 參賽團隊成員至少2/3須為景文科技大學在學學生,有夢想、有創新點子的學生即可組隊參加。

  (2) 每團隊人數限制2-5人,每人限參加一隊,須設隊長一名作為與主辦單位聯繫的窗口。每團隊須至少一位校內老師/業師/顧問擔任指導老師。

  (3) 禁止任何已得獎作品報名參加(含國內、外)。

  (4)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隊伍自行創作,不得抄襲或節錄其它任何已發表或未發表之概念、創意及作品。如有任何著作權或其它相關權利糾紛,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  

  二、 報名方式

  (1) 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5年10月28日中午12:00止。

  (2) 報名方式:

  1.郵寄報名:請於105年10月28日,以中華郵政郵寄方式或親送者(含宅配)須於截止日中午12時前送達,逾期恕不受理,資料不退回。

  2.送件地址:23154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99號電資大樓3樓E304室 景文科技大學研發處創新育成中心

  ※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第一屆烏來地區觀光推廣創意行銷企劃案競賽」、計畫名稱、聯絡人姓名。

  (3) 報名繳交資料:

  1. 報名資料總表紙本,如附件一。

  2. 參賽同意書紙本,如附件二。

  3. 參賽聲明書紙本,如附件三。

  4. 創業行銷企畫書紙本一式二份(如附件四),不須膠裝或裝訂。

  5. 報名資料檢核表紙本,如附件五。

  6. 電子檔光碟一份。

  A.第一屆烏來地區觀光推廣創意行銷企劃案競賽報名資料(附件一、二、三、四)。

  B. 創業行銷企劃書Word檔。

  (5)企劃書撰寫格式

  1. 企劃書請以A4規格紙直式横書(由左至右)製作,12字級以上字體,撰寫勿超過20

  2. 企劃書中表格化之項目,若表格長度不敷使用時,請自行調整。

  3. 企劃書中財務計畫計算單位,一律四捨五入進位至新臺幣仟元。

  4. 企劃書請編頁碼。

  5. 每件作品請自行保存副本,資料繳交後不得要求退回或抽換。

  三、初審公告:105年11月04日下午14:00公告進入決賽團隊名單.

  四、 決賽暨頒獎典禮:105年11月25日.

  地  址: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99號(景文科技大學)

      另將協助輔導決賽隊伍參加教育部U-start計畫(105年度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APLUSTART競賽、105年全國技專校院學生創新創業計畫書評選。

  肆、 評選辦法說明

  一、 評審辦法總則:

  (1) 本競賽分為初賽與決賽階段。初賽採書面評選,決賽採簡報評選。

  (2) 為確保競賽之公正公平,委員進行評審之前,需簽訂保密協定善盡保密責任。

  (3) 本次競賽初審聘請3位產官學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決賽聘請4位產官學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依評審標準進行評分,作品依得分高低排序。

  (4) 決賽日當天早上報到時由創業團隊抽出上台簡報順序.

  (5) 決賽當天開放創業團隊及所有師生現場觀賽.

  二、 初審說明事項:

  (1) 初賽為書面評選,擇優勝10組,晉級決賽。

  (2) 評選標準請參照審查標準。

  (3) 決賽公告日期:105年11月04日下午14:00,於景文科技大學研發處創新育成中心官網公告晉級決賽隊伍名單。

  二、

  三、

  三、決賽說明事項:

  (1) 晉級決賽之隊伍主辦單位於105年11月05日至105年11月18日安排創業團隊輔導,協助團隊進行決賽之準備。

  (2) 決賽採簡報評選,各隊伍必須準備10分鐘簡報、5分鐘Q&A

  Q&A採統問統答方式,可製作必要之網頁或實體模型。

  (3) 評選標準請參照審查標準。

  (4) 決賽繳件:105年11月18日下午14:00前繳交更新之創業營運計畫書紙本一式四份、簡報檔紙本一式四份及電子檔(創業營運計畫書、簡報檔),郵寄或繳交至景文科技大學研發處創新育成中心(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99號電資大樓3樓E304室)。

  (5) 簡報內容須配合創業營運計畫書內容呈現,若有實體產品可供評審參閱更佳。

  (6) 決賽取前三名,佳作二名依得分高低排名,並由評審委員決定錄取名單。入圍作品若經審查均未達標準時,獎項得從缺。若遇同分之作品,將由該類組評審委員參酌各評審委員意見,決定是否增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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