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歐盟於2014年1月1日正式實施期程至2020年之「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該計畫先驅策略重點之一為「青年」(Youth)。「青年領域之能力養成」(簡稱「能力養成」,Capacity Building in the field of Youth)並列為「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行動方案二:「創新與典範實務交流合作」(Cooperation for Innovation and the Exchange of Good Practices)項下四子方案之一,其內涵包括:對與青年主題相關之跨國合作;如政策對話、實務交流、舉辦會議或工作坊等活動提供補助。
二、該子方案由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教育組對話窗口-歐盟文教總署(DG EAC)負責策略統籌,歐盟教育、視聽、及文化執行署 (EACEA)執行,惟機構方可提出申請。可參與國家分類依「新伊拉斯莫斯計畫」指引(Programme Guideline)分類如次:方案參與國(Programme Countries)、伙伴國家(Partner Countries)。其中方案參與國分類為歐盟會員國(Member States of the EU)、非歐盟會員國之方案參與國(Non EU Programme Countries)。伙伴國家則分類歐盟鄰近伙伴國家(Partner Countries Neighboring the EU)、其他伙伴國家(Other Partner Countries,臺灣屬此類)。
三、「青年領域之能力養成」子方案主軸雖為加強歐盟與鄰近伙伴國家之交流,其他伙伴國家(如臺灣)相關機構,亦可會同歐方合作機構,由歐方機構提案申請參與。活動內容可為:於青年領域中鼓勵政策對話、合作、網路建立、實務交流等相關活動,型態可為研討會、大小型會議、工作坊等;主題亦可包含大規模的青年活動;資通訊媒體等工具開發;青年事務工作方法、工具及素材的發展;青年事務工作課程、訓練模型、文檔工具開發等。
四、申請截止日期:
2014年4月3日布魯塞爾時間中午12時: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間擬執行之計畫。
2014年9月2日布魯塞爾時間中午12時: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間擬執行之計畫。
五、方案詳情請洽計畫相關網站:http://ec.europa.eu/programmes/erasmus-plus/index_en.htmhttp://eacea.ec.europa.eu/erasmus-plus_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