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發展處 Office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景文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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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調增本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
說明: 一、旨揭研究費調整幅度係比照行政院113年1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1300000011號函調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辦理。 二、本會補助之各項費用,係屬指定項目、指定額度之部分補助性質,申請機構得於補助期間內,再提供其他之補助,合先敘明。 三、申請機構得於前揭受延攬人補助期滿前,就補助期間於113年1月1日後之研究費,於系統提出變更申請,以原核定每月研究費調增4%為上限;惟113年度2月起新核定之案件,業依旨揭調整核定,不得再追加經費。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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